研究生日常学术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纳米功能复合材料山西省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和山西省高分子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研究生日常学术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适用范围:在本实验室和研究中心从事科学研究并已签订安全责任书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及新材料训练营本科生学员、本科生科研助理。
1. 周报
研究生需在每周日20:00前将上周(周一至周六)工作以周报形式发给指导老师,指导老师需在每周一17:00前将周报成绩发给赵斌/向阳汇总。每周中心例会公布上周成绩。
2. 例会汇报
2.1 汇报安排发布
⑴ 每学期开学第一周例会前,实验室和研究中心研究生管理领导小组在中心QQ群发布例会汇报安排。
2.2 具体安排
2.2.1报告顺序
⑴ 秋季学期汇报顺序为:研二工作汇报—>研三工作汇报—>博士工作汇报,学期末安排研三大纲汇报。
⑵ 春季学期汇报顺序为:研一开题汇报—>研二工作汇报—>博士工作汇报。
2.2.3报告人数及成绩
⑴ 开题报告每次4~6人,硕士研究生工作汇报每次3-4人,博士研究生工作汇报每次2人。
⑵ 打分组由中心老师及博士研究生组成,硕士研究生每份成绩不超过1个A,不少于1个C,打C需说明原因。博士研究生成绩不规定A/C数量。特殊情况由打分组现场决定。
⑶ 成绩汇总及评定结果在中心QQ群公示。综合得分为A的开题/工作汇报需满足得A个数超过打分小组人数的60%(含),得C个数超过打分小组人数50%(含)的开题/工作汇报综合评分为C。开题报告综合评分为C需再次进行开题报告直至成绩合格。
⑷ 每学期末将本学期例会汇报成绩汇总后在QQ群公示,办公室负责张贴,供团队考评及申请奖学金自行查阅。
2.2.4 报告基本内容
⑴ 回答上次汇报问题及解决情况。
⑵ 本阶段工作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⑶ 与本阶段工作或下一步计划密切相关的文献2篇以上。
⑷ 研三最后一次工作汇报及博士工作汇报为英文汇报。
⑸ 开题报告内容需包括:研究背景(参考文献)、研究方案及内容、可行性及难点分析、研究目标、创新点分析、研究计划等。
3. 研一文献综述评审
⑴ 时间
每年8月份放假前启动一年级研究生撰写文献综述事宜,各指导老师具体负责写作咨询和指导工作。
中心秋季开学第一周周五前各指导老师将本组文献综述发送给赵斌/向阳汇总收集后安排评审。
⑵ 评审
每篇文献综述安排3位评审老师,从文章写作规范程度、系统性、逻辑性、语言等角度全面审阅自己负责的综述文章,给出A/B/C/D分数及具体意见。
⑶ 成绩判定
A:5分;B:4分;C:3分;D:0分。
总分为15分文献综述综合评定为A,10分(含)及以下文献综述综合评定为C。
4. 研究生毕业及答辩
4.1 研究生论文预审
⑴ 时间安排
各指导老师及研究生毕业当年4月3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预审工作及修改工作。中心老师审阅组在5月1日-5月10日进行毕业论文审阅工作,每篇毕业论文三位老师审阅。
⑵ 审阅要求
从论文写作规范程度、研究内容、数据、图表、参考文献、工作量等角度全面审阅毕业论文,给出A/B/C/D分数和具体意见以及所评审论文的排序。
⑶ 成绩判定
A:5分;B:4分;C:3分;D:0分。
总分在10分以上的同学,根据意见自行认真修改论文;10分(含)及以下同学,需要指导老师指导修改后,中心全体老师投票决定是否合格(需超过50%以上的赞成票)。中心根据教师的评审意见将当年的硕士论文排序。
4.2 研究生毕业答辩
毕业生配合答辩秘书完成答辩期间相关工作。中心根据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结果以及研究生培养全程的例会成绩排序,排在最后一名的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二次答辩。
5.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及颁奖
⑴ 时间
每自然年度12月25日~1月1日,在中心年度元旦年会前完成。
⑵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
根据《纳米功能复合材料山西省重点实验室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组织评定年度研究生奖学金。
⑶ 颁奖
在团队年会上完成颁奖工作。
6. 研究生科研能力提升研讨会
6.1 开题报告研讨会
⑴ 时间
中心寒假放假前一周。
⑵ 形式
组织上年度开题报告为优秀的研二学生或博士研究生1~2名为研一新生做开题报告格式、规范及PPT制作等方面的报告并交流讨论。
6.2 科研图表、数据处理、文献综述研讨会
⑴ 时间
每自然年度7月份最后一周。
⑵ 形式
组织中心优秀博士研究生1~2名为全体研究生做图表、数据处理、文献阅读等报告并交流讨论。中心选派一名资深教师为一年级研究生做如何撰写文献综述的报告。
7. 新材料创新训练营
⑴ 时间
每自然年度4月中旬发布招生通知并组织报名工作。4月底完成招生报名统计,5月15日前完成面试及选题工作,7月份放假前完成开题答辩。每学期研究生工作汇报结束后一周由训练营学生做工作汇报,中心导师组给出分A/B/C/D给出四档评定成绩。
⑵ 组织管理
完成开题答辩后日常科研管理具体指导老师及研究生负责。评定成绩由中心导师组综合打分给出A/B/C/D,特别差的小组由中心导师组讨论后决定是否直接劝退或整改。
⑶ 课题申报
优先支持小型产品、器件等课题,或者能在1~2年内完成的简单研究课题。
8. 研究生仪器培训平台
⑴ 总体安排
自2018级研究生起,所有研究生必须参加中心仪器培训后才能预约中心仪器测试。中心安排热重分析仪、差示扫描量热仪、红外光谱仪、扫描电子显微镜、透射电子显微镜等仪器组成仪器课程平台,每月举办一期仪器开放周活动,由仪器负责人及博士管理员为学员讲解仪器测试原理及注意事项,培训周内允许研究生观摩测试。
⑵ 具体要求
根据仪器性能特点及操作要求,由中心统一筹划,仪器负责人具体安排仪器开放周活动,包括时间、每期学员人数、培训内容等。培训优秀及责任心强的研究生有机会获得仪器助管员资格,协助仪器负责人及博士管理员管理仪器。
本办法即日起开始试行,解释权归纳米功能复合材料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和山西省高分子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所有。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为了激励纳米功能复合材料山西省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和山西省高分子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在读研究生积极进取、勇于创新,促进人才成长,浓厚学习氛围,培养本领域优秀人才,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实验室和研究中心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
申请人需为本实验室或研究中心在读的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
第二条 奖学金设定及奖励标准
为了鼓励实验室和研究中心研究生以科学研究为重点,发展自身综合能力,特设立以下奖学金:
1、优秀学术成果奖 奖励金额2000元/人
2、优秀学术报告奖 奖励金额1000元/人
3、勤奋奖 奖励金额500元/人
4、公益活动奖 奖励金额 500元/人
5、中心主任奖 奖励金额 2000元/人(组)
第三条 奖学金评定
1、为了推动实验室和研究中心研究生奖学金制度持续有效进行,特设立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构成如下:
组长:赵斌 向阳
成员:中心各小组指导老师限1人/组;学生代表2人。
2、各类奖学金基本条件说明:
(1)奖学金名额总和在15名(含)以内。
(2)每年1月份评定上一年度奖学金。
(3)优秀学术成果奖评定基本条件为在评定年度内获得重要研究成果(以书面或实物形式公开)。所获成果中必须至少满足二作以上SCI论文1篇或申请(授权)专利1项方可参评本单项奖,评定名额上限2名,不设下限。如有并列,所在团队当年考评结果在前的学生优先;如有其它特殊情况,由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商定。
(4)优秀学术报告奖评定基本条件为本年度例会汇报成绩均为A。本单项奖评定名额上限2名,不设下限,如有并列,所在团队当年考评结果在前的学生优先;如有其它特殊情况,由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商定。
(5)勤奋奖评定基本条件为本年度考勤位列前20名且所在团队当年考评结果为合格及以上,例会汇报成绩无C及以下。按照学术成果和例会汇报成绩排名。本单项奖评定名额上限8名,不设下限,如有并列,所在团队当年考评结果在前的学生优先;如有其它特殊情况,由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商定。
(6)公益活动奖特授予本年度在非自身研究方向为实验室和研究中心发展做出贡献且其所在团队当年卫生检查结果排名前40%的研究生,研究生助管除外。本单项奖由自荐、教师提名、全体老师学生投票产生,评定名额上限2名,不设下限。
(7)中心主任奖特授予本年度为实验室和研究中心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研究生个人、科研小组或管理团队,评定名额上限2名,不设下限。本单项奖由中心主任个人决定。
3、为量化奖学金排名,最大程度避免主观因素,特在此设定学术成果加分方案:
SCI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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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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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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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区: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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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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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国家级科技项目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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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区: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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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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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省级科技项目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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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区: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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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区: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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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I论文: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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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时限要求:每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限内见刊文章(必须有页码),已接收、投稿中均不做统计。由于实验室和研究中心已不要求发中文核心论文,所以核心论文不计分。SCI论文分区按照中科院分区大类统计。如学生为第二,实验室和研究中心老师为第一,积分时乘以0.8。第三及之后不计分。
专利时限要求:每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限内授权或受理的专利,授权专利必须有授权证书复件,受理专利必须有受理号及受理通知书。专利计分只要名次位列发明人前三的均计,每件专利只能用于一人成果,如前三发明人有两位研究生,只给名次靠前的研究生计分,如名次靠前学生已毕业,则该专利不计分。
第四条 奖学金申请
凡参评实验室和研究中心奖学金的研究生(中心主任奖除外),必须提交申请表,认真详细填写各项内容,提请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讨论。
第五条 后记
实验室和研究中心所有奖学金均颁发奖金、证书。
本办法即日起开始试行,解释权归纳米功能材料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和山西省高分子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所有。
团队年度考评管理办法
纳米功能复合材料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和山西省高分子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每年根据卫生、出勤、例会成绩、科研教学成果、网络管理、课题组工作总结成绩对每个团队进行考评,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1、卫生排名由办公室根据每周的卫生检查结果统计给出整个大课题组的排名。
2、 出勤排名由办公室根据每周的考勤检查结果统计给出;例会排名按照课题组人均例会事假次数排序,如果课题组全年例会非因公缺席总数超过人均1次及以上的,此项为0。
3、例会成绩排名根据研究生例会汇报、文献综述成绩得分=(A总个数*100+B总个数*50-C总个数*200-D总个数*400)/ABCD总个数排出)。
4、成果排名根据成果得分=(论文总分+专利总分+项目总分+获奖总分+成果鉴定总分+专著总分+研发产品总分+比赛及竞赛总分+学术交流总分)/课题组人数排出,课题组人数包含当年6月毕业生+所有在读研究生+指导老师,其中:
⑴ 论文和专利
SCI论文按大类分区计算,其中1区 30分,2区10分,3区5分,4区2分;被评定为不合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按照-30分/篇计算。授权国外发明专利30分,国内发明专利 6分。
⑵ 项目(包括课题组所有老师和研究生考评当年获批的省部级以上课题以及课题组主持的考评当年获批的省部级以上课题):
横向项目:50万元以下的5分,50万及以上的10分,100万元及以上的20分。
纵向项目:省部级项目10万元以下的10分,1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的20分,100万元及以上500万元以下的30分,500万元及以上的40分;国家级40分。
⑶ 教学科研成果获奖
国家级获奖200分(五年可用);省部级一等奖100分(三年可用),省部级二等奖50分(两年可用)。
⑷ 成果鉴定
国际领先30分,国际先进15分。
⑸ 专著:15分。
⑹ 研发产品:
指具有实际应用效益的产品,20台套及以上100台套以下计20分,100台套及以上40分;产品应用效益50万元以下5分,50万及以上10分,100万元及以上20分,500万元及以上40分。
⑺ 比赛及竞赛
参加大学生、研究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国家级一等、二等、三等奖分别计35、25、20分,获省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计25、15、10分,指导教师和主要参与学生不重复计分。
⑻ 平台基地
国家级:作为主持单位获批国家级团队、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200分,且所有主要参与的团队按贡献分配;作为主要参与单位获批国家级团队、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计100分,且所有主要参与的团队按贡献分配。
省部级:作为主持单位获批省级团队、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计30分,且主要参与的团队按贡献分配;作为主要参与单位获批上述团队、实验室、平台等减半且只有一个团队可用。学生获国家级奖学金15分,获校级特等奖10分、一等奖5分。
⑼ 学术交流
教师、研究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每人次计2分,参会并做报告每人次计5分;教师、研究生开展国外访问、博后研究、联合培养等国际合作与交流活动每人次计10分。
5、网络管理得分根据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网站更新评比结果统计。
6、工作总结得分根据实验室年度工作总结汇报成绩统计。
7、最终结果根据以下公式计算得出:
综合得分=卫生权值*排名系数+出勤权值*排名系数+例会成绩权值*排名系数+成果权值*排名系数+网络管理*排名系数+工作总结权值*排名系数
其中:卫生权值占10分,出勤权值占15分,例会成绩权值占20分,成果权值占35分,网络管理5分、工作总结权值占15分。
排名系数:第1名100%,第2名95%,第3名90%,第4名85%,第5名80%,第6名75%,第7名70%,第8名65%,第9名60%,第10名55%,第11名50%,第12名45%,第13名40%。
团队考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综合得分排序前三的即为优秀,和前三名的均分差值超过20分(含20分)的均为不合格,每年不合格的团队数不超过参评团队数的1/5;其余均为合格。
考评结果为优秀的团队,其研究生在当年奖学金评定出现并列时优先,所有例会汇报无C的硕士研究生的加班费乘以2、博士研究生的加班费乘以1.5,在第二年分配研究生时予以重点考虑;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团队,其研究生不能参加勤奋奖的评选,所有研究生的加班费不予发放,第二年原则上不予分配研究生(团队负责有立项课题时可适当安排)。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纳米功能复合材料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山西省高分子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所有。
关于选派优秀博士硕士研究生去国外联合培养管理办法
为加快提升纳米功能复合材料山西省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和山西省高分子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研究生国际交流的层次和水平,以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实验室和研究中心每年根据需要及经费情况,自筹经费支持确定的重点研究方向的本实验室和研究中心的优秀博士、硕士研究生到国外相关优秀高校或研究机构进行联合培养。
一、选派条件:
实验室和研究中心发表有SCI大类一区文章的博士、硕士研究生。若当年满足条件的研究生人数超过3名时,将择优选派。特殊方向可以放宽条件,具体可以放宽条件的研究方向每年度发布一次。
二、选派国家:
主要依据从事相关研究的课题组或学校的国际影响力,建议以美国、日本、德国为主,其余国家为辅。
三、资助额度:
国家出国留学资助标准规定的费用━国家和学校每年发放给博士或硕士研究生的助学金。
四、成果要求:
留学期限为1年的研究生,必须发表至少1篇大类和小类学科分区均为1区的SCI收录文章;留学期限为2年的研究生,必须发表至少2篇大类和小类学科分区均为1区的SCI收录文章;依次类推。发表单篇影响因子10以上的,按2篇计。所有论文中北大学必须为第一作者单位,实验室主任或具体指导老师必须为共同通讯作者。
对于以应用为主要目标的研究方向,可以适度放宽。
对于留学后留校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可以先毕业然后在工作的第一年度完成上述工作(但毕业时其可以撰写进博士论文研究成果部分的SCI论文至少3篇为大类2区及以上且有1篇大类1区的);对于留学后在重点实验室攻读博士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可以在攻读博士学位的第一年完成上述工作;对于留学后不留校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和留学后不在本实验室和研究中心攻读博士学位的硕士研究生,达到上述要求后方可毕业。